各会员单位及相关机构:
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重视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精神,落实《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和教育部等十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相关要求,进一步发挥青少年宫在服务青少年身心健康方面的重要作用。中国青少年宫协会决定举办“青少年心理健康科普服务”专题研讨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指导单位: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 主办单位:中国青少年宫协会 二、时间地点 3月25日(星期一)至3月28日(星期四)(25日12:00 前报到,28日下午返程) 地点: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东坝服务中心(北京市朝阳区东坝东苇路88号) 三、参加人员 各青少年宫(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中小学校、校外培训机构、12355服务台相关负责人、教师和相关组织工作者。 四、研讨内容 研讨采取专题讲座、工作坊、案例分享和参观交流等形式,内容包括专家解读新时代青少年心理健康政策;分享青少年常见心理问题识别与应对方法;探索将心理健康要素融入主题活动、美育、体育以及研学等青少年宫各类教育活动;参观北京市青少年服务中心、北京青年压力管理服务中心等机构,现场学习和了解青少年心理服务工作实践经验。培训课时为32课时。(日程安排详见附件1)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各会员单位及相关机构要把本次研讨班作为提升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水平、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提高思想认识,重视本次学习。 2.人员报名。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于3月19日17:00前将《研讨班报名表》《发票信息表》(详见附件2.3)发送至邮箱。 3.交流发言。本次研讨班拟择优选择3-4家机构在现场做15-20分钟发言交流(可结合PPT展示),发言材料将择优遴选汇编。参会单位可结合实际,携带已开展工作宣传资料,以供交流。 4.培训要求。研讨班期间学员须严格遵守《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规定》,严禁从事与培训无关的活动。 5.培训成果。培训结束颁发结业证书,根据学员实际参训时长认定课时量。 6.相关费用。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标准执行,4天共计2200元/人(含培训费、资料费、食宿费、实践活动费等)往返交通费自理。 7.缴费方式。请各单位于3月20日前将培训费汇款至指定账户(汇款请注明“心理科普专题培训”字样,方便核对),缴费留言请注明姓名、联系方式,发票在报到时领取。 单位名称:中国青少年宫协会 账 号:0102 0142 1000 3759 开 户 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正义路支行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婷、李丹 电 话:010-67013716 手机及微信号:18610286984(TdsLi1021) 邮 箱:jlb67037939@163.com 附 件:1. 日程安排 2. 报名表 3. 发票信息 附件下载.docx
中国青少年宫协会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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